11月29日至12月1日,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主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期刊社、市场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基地、公司治理法律研究中心承办的第十届公司与金融法制国际论坛在重庆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主题为“新公司法背景下相关法律之因应”,主办方邀请法学院院长李长兵教授、张可法副教授参会。在会议论坛环节,李长兵做了关于《新〈公司法〉董事第三人责任条款的理解与适用》的主题发言,共同研讨新公司法实施背景下我国公司与金融法制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本次论坛共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日本中央大学、韩国仁荷大学、美国南方卫理公会大学等国内外40多所高校和实务部门100余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参加,大家共同研讨新公司法背景下相关法律之因应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法学院鼓励教师参加高级别的专业会议论坛,体现了我院高度重视对外学术交流及教师教学科研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提升教师的学术视野和教学能力,为学院更好地凝练学科方向,突出学科特色作出有益的探索。
与此同时,李长兵院长调研了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与优秀校友座谈交流,不仅加强了学校与校友、企业的联系与沟通,也为进一步推动院企合作、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奠定了基础。
(撰稿 摄影 张可法/审核 李正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