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 202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兰财大学工字〔2023〕046号)要求,我院严格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22〕127号)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条件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评选对象:本科(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学生和残疾学生等七类中央下发的特殊困难类型学生优先考虑。
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学校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六)参评学年不及格课程累计不超过3门(含3门)
认选程序:
1.动员宣传。9月24日-9月25日,各班级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学习学校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方案及相关资助政策,熟悉“今日校园”评选程序;
2.学生申请。学生通过“今日校园”的“助学金”申请模块,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 9 月 26 日-9月 28 日;
3.班级初审。9月29日-10月8日,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线下评议,形成初步的意见,班主任根据评议结果进行线上审核,10月9日,班级公示一天;
4.学院复审。10月10日-10月12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复审各班级初审通过的学生。
最终经各班级认真评选,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严格审核,拟确定2020级法学班常自奋等406名同学为法学院2023年国家助学金推荐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于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与法学院办公室张馨予老师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7日
举报电话:0931-5252081
法学院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