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2024年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3-14 点击数:

一、学院简况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前身为原兰州商学院商业经济系经济法教研室,1992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专科生,1995年成立法学系,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生,2002年成立法学院,2006年获得经济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法学学科入选省级重点学科,2021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院下设法学系、知识产权系、经济法教研室等内设机构,建有模拟法庭和法学实训中心2个实验室。先后与兰州市人大常委会、甘肃省检察院、丝绸之路知识产权港公司等共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民事检察研究基地、财税法研究中心、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与数据运用产业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学院现有教职工49人,其中专任教师39人,教授9人、副教授16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9人,在读博士3人,硕士生研究生导师13人,入选甘肃省飞天青年学者”1人,受聘甘肃省政府法律顾问、省法律智库专家和甘肃省、兰州市人大立法顾问等20余人,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10余人。

二、引进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

2.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条件。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相关工作

三、引进计划及待遇

具备一定教学科研能力的法学专业优秀博士毕业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属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的,可适当放宽。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及学校校内绩效工资、福利。

2.享受内聘三级副教授薪酬待遇。

3.根据《兰州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兰财大党发〔202394号),引进博士安家补贴分为ABCDEFG七个类别(含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家补贴)。

 

类别

安家补助

A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我校认定的A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B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100

B(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攻读博士期间与导师两人合作、本人 以排名第二的身份,至少在我校认定的B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C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

70

C(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攻读博士期间与导师两人合作、本人以排名第二的身份,至少在我校认定的B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并在C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C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

60

D(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攻读博士期间与导师两人合作、本人以排名第二的身份,至少在我校认定的B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C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50

E(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攻读博士期间与导师两人合作、本人以排名第二的身份,至少在我校认定的C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40

F(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或攻读博士期间与导师两人合作、本人以排名第二的身份,至少在我校认定的C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30

G(本人达到所在学校博士毕业要求,经考核,具备高校教师教学科研能力)

20

4.缴纳房屋使用保证金后提供学校自有周转房一套;

5.享受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待遇;

6、按国家和甘肃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妥善安排配偶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5252080

联络邮箱:lzfaxueyuan@lzufe.edu.cn

通讯地址: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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