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本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及《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兰财大法学党字〔2022〕20 号)的规定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一、评选依据
甘肃省教育厅此次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为35名,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评选按照《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兰财大校发〔2022〕127号)要求,线下进行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的评选。
二、评选要求
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申请对象为今年已申请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但因下达名额限制学院审核未通过的学生。
法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从本院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产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
6.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7.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
8.参评学年思想政治理论课不低于 75 分;
9.上一年度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者;
10.学校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合格及以上;
11.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
12. 参评学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经各班级推荐,共有11名同学提交申请,经11月6日学院资助学生工作小组评选,拟确定陈晓暄(2021级法学1班)、李靖雯(2021级法学3班)为法学院2023-2024学年追加名额国家奖学金候选人。现于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与法学院办公室张馨予老师联系。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9日
举报电话:15682861938
法学院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