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6-09-21 点击数:
根据《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和《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文件要求,学院按照文件程序和规定,经学生提交材料、班级核算、班级公示、学院审核,经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议,本年度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已经核算完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3日。若对测评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学院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方式:0931-4670738
法学院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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