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时间:2025-03-17 点击数:

 

2024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学位授予单位

名称:兰州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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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10741


 

 

 

 

 

 


 授权学科(类别)

名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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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0351    


 

 

 

 

 

 


 授权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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þ

 

 

 

 

20250302



编写说明

 

一、本报告主要是对学位授权点建设的年度总结。

二、封面中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印发、2018年修订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22年颁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填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授权级别选“博士”。

三、本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四、本报告的各项内容须是本学位点合格评估自评阶段每一年的情况,统计时间以自评阶段每年12月底为截止时间。

五、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内容应区分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和兼职导师(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统计或填写)。

六、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统计或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七、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八、本报告文字使用四号宋体,字数不超过8000字,纸张限用A4.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兰州财经大学法学学科建设始于1992年成立的经济法教研室,1995年,经济法本科专业开始招生,2006年获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予权,2014年法学学科入选校级重点学科,2018年入选省级重点学科,2022年法学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021年获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4年获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位点现有专任教师30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5人,硕士生导师1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1人,在读博士2人,45岁以下专任教师占43%。入选甘肃省“飞天青年学者”1人,受聘甘肃省政府法律顾问、省法律智库专家和甘肃省、兰州市人大立法顾问等、担任省级以上学术团体理事10余人,多名教师兼职从事律师、仲裁和调解员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务经验。近五年,教师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6部,主持承担各类纵向、横向科研项目70余项,其中,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承担省部级项目30余项,形成地方立法应用成果20余项。

学位授权点在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研究基地建设和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目前建成甘肃省产业研究院“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与数据运用产业研究院,与地方立法机关共建了2个立法研究(咨询)基地,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甘肃省飞天公证处、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等共建20个实习实训基地。

1 培养目标与学位标准

1.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学位授权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服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为各行业领域培养造就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高层次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要求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获得者具有系统的应用性法律专业知识,具有专门型、实务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与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要求学位获得者具有系统的应用性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实务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够综合运用法律与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

1.2 学位标准

本学位授权点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为: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生应修满57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5学分,专业核心课18学分,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2学分,科研训练环节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5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法律(非法学)专业硕士生应修满74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5学分,专业核心课32学分,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5学分,科研训练环节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5学分,中期考核1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所修课程须考核合格(公共基础课与公共选修课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专业核心课、专业选修课70分及以上为合格)后方能取得学分。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须补修不少于2门本学科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应在第一学年全部完成。

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科研、实践、毕业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要求,满足本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应接受的实践训练、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以及学位论文撰写符合要求等条件,方可申请学位。

2 基本培养条件

2.1 培养方向与特色

本学位点依据培养单位“法商结合”的学科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特色,设有五个培养方向:金融法务、公司法务、财税法务、政府法务及涉外法务。学生入校后,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根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研究兴趣和导师擅长的专业领域确定研究方向。每个培养方向设有1名学术带头人,下设3-5名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为学术骨干。

2.2 师资队伍

本学位授权点高度重视导师队伍建设,目前形成了一支年龄、学缘、职称结构较为合理、具有创新精神和团结合作的导师队伍现有校内硕士生导师18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8人,具有博士学位人数11人,具有硕士学位人数5人。校外兼职实务导师7人。(详见表1)

1:法律硕士点导师队伍名单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学位

职称

备注

1

杨利华

45

研究生

博士

教授


2

李长兵

48

研究生

博士

教授


3

何立慧

53

研究生

博士

教授


4

吕春娟

52

研究生

博士

教授


5

张桂芝

58

研究生

硕士

教授


6

桑保军

53

本科

学士

教授


7

史正保

60

研究生

硕士

教授


8

唐正彬

60

研究生

硕士

教授


9

张革新

60

研究生

硕士

教授


10

李萌

43

研究生

博士

副教授


11

黎明

56

研究生

博士

副教授


12

纪晟

41

研究生

博士

副教授


13

马璇

44

研究生

硕士

副教授


14

张可法

44

研究生

博士

副教授


15

蒙志敏

49

研究生

硕士

副教授


16

张郁

38

研究生

博士

副教授


17

李如海

38

研究生

博士

副教授


18

马丽艳

31

研究生

博士

讲师


19

金石

47

研究生

博士

二级高级检察官

兼职导师

20

薛皎

43

研究生

硕士

未评级

兼职导师

21

董武斌

54

研究生

硕士

二级律师

兼职导师

22

孙一

45

本科

学士

三级律师

兼职导师

23

贾建军

56

研究生

硕士

一级调研员

兼职导师

24

雷声

52

研究生

硕士

一级律师

兼职导师

25

包义成

48

研究生

硕士

未评级

兼职导师

2.3 科学研究

2024年,学位点持续加强学科建设,凝练科研方向,加强科研团队建设,结合学校绩效工资改革,通过鼓励教师发表论文和申报科研项目,组织教师参加学术会议,邀请专家进行学术讲座,举办学术会议等多种举措,不断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和水平,在科研成果方面取得可喜成绩。本年度地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14项,其中省部级项目8项,地厅级项目6项;发表论文共10篇,其中,C级(CSSCI来源等)期刊3篇,C扩级(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2篇,D级论文5篇;学位点教师参编的科研著作出版2部。

2.4 教学科研平台支撑

本学位点依托 “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与数据运用产业研究院、立法研究基地等高水平科研平台,围绕法学与交叉学科前沿领域开展有组织的科研,不断提升支撑区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能力与水平。2024年科研经费累计到账59.2万元。科研平台和承担的科研项目,更全面地向研究生开放,支撑其完成学位论文课题,有效培养了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前沿科研能力。

学位点依托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商法等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以及省级教学团队,开设符合本学位点专业学位培养特色和方向的理论与实践课程,支撑研究生专业知识的学习。依托20个实习实训基地,本年度组织202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集中实习,提升研究生的实务办案能力,为从事法律实务打下基础。

3 人才培养

3.1 招生选拔

2024年报考法律硕士点考生人数为97人,录取39人,其中一志愿录取13人,调剂录取26人。2024年录取人员中,省外生源25人,省内生源14人。

根据近几年生源结构分析,一志愿报考数量略显不足,但调剂生源充足,剂录取人数超过一志愿录取人数。为此,学院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为考生提供尽可能多的备考信息和服务,在学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及时更新招生信息,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对考生提出的问题做到尽心尽责,耐心细致地解答。二是积极做好本校生源和本省生源招生工作。通过多途径、多形式的方式,采用学院公众号、学院官网、学校官网等形式积极宣传,让考生可以及时了解到本学位点学科特色。三是积极做好外省应届生的工作,积极动员每年考来的外省应届生,做好下一届学生报考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生源结构更趋合理。

3.2 思政教育

本学位点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强化育人的主体意识和育人的责任担当,注重加强课程思政教育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课程思政的课堂主渠道建设,选强选优课程思政教师队伍;二是切实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第一责任人作用,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人才培养首位;三是全面提升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为研究生配备专职辅导员,配强各年级研究生班主任,构建辅导员、班主任和导师“三支队伍”协同育人力量,努力实现辅导员有魄力、班主任有活力,导师有动力,在各自本职工作中对学生实施直接或间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积极推动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3.3 课程教学

法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和选修、科研训练环节和实习实践环节三大模块。其中,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法律硕士研究生需完成科研训练和实习实践环节相应学分,共计16个学分。

学科点教师队伍专业素质过硬,学历和专业构成合理,且呈现学科多样化,可以有效保证本学位点课程教学质量。学院采取优化整合、凝练提高、改革机制、构建平台等措施,切实提升课程教学质量。一是完善体系加强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以学科基础课、专业核心基础课和特色方向课程为重点,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推进人工智能赋能课程建设,全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二是以实习、实训为突破口,建立实践基地,整合教学资源,增加实践课程比例,加大教改力度,不断做优实践教学;三是以课程建设组和专业建设组为单元,加强对现有团队的建设力度,打造和培育优秀教学团队;四是以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作为重要的人才培养方式,搭建人力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全面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

2法律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讲教师一览表

序号

核心课程

主讲教师/职称

实践教学

主讲教师/

职称/

1

习近平法治思想

李长兵

教授/博士

11

企业与公司法实务

纪晟

副教授/博士

2

法律英语

黎明

副教授/博士

1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张桂芝

教授/硕士

3

国际法学

黎明

副教授/博士

13

民法学

吕春娟

教授/博士

4

法理学

何立慧

教授/博士

14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马璇

副教授/博士

5

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李如海

副教授/博士

15

合同法实

张可法

副教授/博士

6

中国法律史

张克婧

讲师/博士

16

环境资源法学

张郁

副教授/博士

7

证据法学

齐飞

讲师/博士

17

法律职业伦理

马丽艳

讲师/博士

8

商法学

李长兵

教授/博士

18

国际经济法学

黎明

副教授/博士

9

财税法专题

史正保

教授/硕士

19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蒙志敏

副教授/硕士

10

金融法专题

李萌

副教授/博士

杨利华

教授/博士

20

知识产权法学

张革新

教授/硕士

3.4 导师指导

以人才培养目标为指引,结合专业和人才培养特色,建立了导师分类遴选机制。采用分类管理、分类评聘管理方式,制订了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导师遴选办法。推行新聘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制度,每年邀请校外知名导师开展学术交流和研究生教育经验交流。制定导师对外交流计划,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导师利用学术假期,到国内外一流大学或实践基地开展学术交流或教学技能培训,稳步提高研究生导师教学水平。着力强化研究生导师管理和考核工作,加强对研究生指导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检查及考核,促进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导师责任制,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对于年度考核不达标者予以警告,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导师资格,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并在分配招生名额时予以倾斜。2024年度,先后组织导师参加全省、全校和学院范围内组织的培训,提升了研究生导师的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通过选聘7名校外专家为行业导师,充实了导师队伍。同时,通过带领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会议、社会实践,进一步强化了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培养。

3.5 学术交流

一是积极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定期来学院开展学术报告和讲座。本年度学院共举办各类学术讲座和报告11场次,分别邀请原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北京大学湛中乐教授、中央财经大学尹飞教授、邢会强教授、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张秀荣检察官、北京东卫(兰州)律师事务所栾欢律师等专家学者来我院作学术讲座,开拓了学院师生的学术视野。

二是积极选派学院教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本年度学院共选派教师外出参加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第36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24年年会、2024年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论坛暨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年会等全国性学术交流,为教师提升科研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是积极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为师生交流搭建平台。2024年6月,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财经法治保障”研讨会在兰州举办。来自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及省内院校的专家学者60余人出席会议。研讨会通过探讨新质生产力与财经法治保障的融合发展,对于深入理解新时代经济发展规律,推动财经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9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探讨家事法学理论,弘扬法治文化,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由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主办、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2024年年会暨深化家事法学理论研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研讨会”在兰州举办。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共150余位理论与实务工作者参加会议。为了深入探讨数字法学研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学位点于2024年4月举办“数字法学前沿问题研究”学术研讨会,五位青年教师分别围绕数字法学领域面临的风险与挑战、最新研究成果、技术进展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二位教授进行了评议,学位点所有研究生参加了研讨会。学位点教师和研究生积极参与会议筹办和学术交流,拓宽了学术视野。

四是开展研究生“兰财法研”工作坊学术沙龙,培养研究生的自主创新能力2024年第8期“兰财法研工作坊”学术沙龙活动,邀请意大利都灵大学、兰州大学意大利研究中心Ugo Mattei讲授“西方法治的衰落与智能法的兴起”。第9期“兰财法研工作坊”学术沙龙活动,邀请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副主任张秀荣以“加强法律监督 凝聚法治共识——以高质量执法司法助推高水平法治甘肃建设”为主题,从检察监督视角为全体法律硕士研究生讲授检察实务。第10期“兰财法研工作坊”学术沙龙活动,邀请甘肃省农村信用社王文卿分享“金融法律风险防控实务以信贷法律风险防控为视角”,从实务角度和同学们探讨了金融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问题。第11期“兰财法研工作坊”学术沙龙活动,邀请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稽核部王文锐向全体研究生讲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勤勉义务及法律合规风险防范”。第12期“兰财法研工作坊”学术沙龙活动,邀请兰州大学法学院陈海平副教授讲授“法学论文的学术资料检索”并和同学们围绕法学论文学术资料的收集、检索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互动交流,为研究生高效撰写论文积累了宝贵经验和方法。

3.6 论文质量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当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可以采用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专题研究类论文等多种形式。论文选题和内容应当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深入法学理论、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理论与实务难题。除进行把控选题方向把控和形式要求外,注重学位论文的规范性要求和论文质量要求,注重学术诚信和学术伦理建设,在论文开题、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匿名评审和论文答辩等环节对学位论文进行过程性管控,把好力求提升毕业论文质量关。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可以学位论文或学位实践成果形式申请,须遵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

3.7 质量保证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达到导师与研究生在研究方向的一致,采用导师与研究生双选方式,导师根据研究生规划确定选题和研究方向。加强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预答辩环节指导力度,通过预答辩提前发现学生选题导向、立场观点及框架结构、写作方式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提示修正。

3.8 学风建设

一是教师积极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通过良好的教风,带动学风建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断用自己的研究成果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师生互动,邀请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激发研究生钻研专业知识、开展科学研究的兴趣。二是成立研究生教学督导小组,强化督导作用,严格落实常态化、多元化听课制度,推动学院、学科、学位点、专业、教师实施自我评估,进一步强化质量反馈功能。三是研究生导师不断强化研究生的学习动力,指导自己的研究生明确论文目标,指导他们选择有深度的、前沿性课题,用学术前沿的创新思维和视野来启发学生,做好学术道德教育。四是定期召开研究生座谈会,听取并及时向学校主管领导反映研究生关于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上课情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纠正不良现象。

3.9 管理服务

学院对于研究生日常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学院监管的两级管理体制,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由班主任负责。注重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规范请假、上课、旷课、违规等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学习督促指导,针对当前就业严峻的形势,在日常的教学中,紧抓学生专业课的学习,开阔学生视野,在理论学习的同时,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三是注重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积极排查,发现问题学生及时邀请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尽早干预;四是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给予资助和帮扶,争取让每个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五是加强公寓管理,班主任和导师定期走访学生宿舍,随时了解学生日常生活状况,精准把握学生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及时排查宿舍安全方面存在的风险。

4 社会服务与学科声誉

4.1 科技进步

本学位点高度重视地方高校服务当地社会科技进步,始终立足地方、面向行业、依托企业、服务区域,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推动产学研发展,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服务需求,开展有特色、高水平的科研创新和服务,产生了较高的社会效益,在甘肃省内具有重要的影响。学院建设有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研究基地、甘肃省人大、兰州市人大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多名导师被聘任为甘肃省人大、省政府以及兰州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地方立法咨询专家以及司法机关的审判咨询专家、律师事务所的兼职律师,参与地方政府重大决策法律咨询。2024年度,学位点教师先后有3部地方立法的起草和立法后评估工作,学位点教师积极参与到项目中,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学位点教师积极为企业提供科技法律咨询、学术讲座、专场报告,发挥导师的学科优势,为地方科技进步作出了贡献。

4.2 经济发展

本学位点紧紧围绕着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学校财经类学科专业优势,大力推进校企、校地、校校合作力度,探索与政府、社会、行业的协同育人机制,培养法商、法律、金融、科技等相结合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直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本学位点立足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始终坚持科学研究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既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也为本学位点的建设和青年教师的成长创造外部条件。围绕“一带一路”向西开放、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学位点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工作建言献策,组织硕士生导师带领研究生,深入开展法治甘肃建设和社会发展专项研究,为甘肃的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积极加强与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企业的合作沟通机制,先后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及行业发展献言献策。

4.3 文化建设

学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知人晓、人信人守”工程,在校园公共场所悬挂党的教育方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创建文明城市等宣传标语,深入开展“创文”和“创城”活动。开展“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推进“校园全域无垃圾”活动,要求学生学习学校制定《学生校园文明公约》和《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开展院内文明班级、文明标兵宿舍评选活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充分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爱国主义、党史国情、革命传统、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以此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走近师生。

二、存在的问题

1. 学位点自我评估进展及问题分析

本学位点多年来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我校实际,不断加大建设力度,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教学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与学位点建设目标要求相比,尤其是与国务院学位办、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的要求相比,学位点在教育教学科研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建设和发展中还需要加以改进和强化。

结合学位授权点诊断评估结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学科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较为匮乏,新学科学术梯队建设不足,现有科研成果和学科方向匹配度不够: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总体偏低,专业师资分布不够均衡,师资梯队结构不够合理,年龄老化问题较为突出;具备实践能力的教师比例有待提高,从事法律实务的行业教师、兼职导师数量较少,比例相对偏低。对法商融合的特色虽有所意识,但尚未深入实践和全面体现。师资水平、特别是导师群体的学术研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高质量学术论著发表和出版方面存在较明显的短板。

  1. 学位点整改进展

    针对诊断评估反馈的问题,学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逐条整改落实,并形成整改方案。一是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凝练“法商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二是加大师资人才引进力度,引进2名博士师资,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三是培训师资、召开研讨会以及采取绩效等激励机制,积极鼓励老师们撰写高水平论文,并对教师科研工作给予必要辅导指导,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和产出高质量成果的能力。四是设置交叉学科和新兴领域的选修类课程,选派高学历高水平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对财经类课程,选派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承担,对专业类课程,选派教授职称或副教授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教师承担,确保“法商结合”的人才培养特色在教学过程中体现招生录取时对具有财经类学科背景的生源予以倾斜。五是学位点在招生工作中,注重考生专业背景,优化生源结构,能够在生源基础上体现法学与经济学、管理学、人工智能等学科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特色。

    三、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1. 优化师资队伍结构

    一是遵循“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每学年保持引进2名学位点课程所需的高学历高水平师资。二是多方发掘人才资源,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师资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具有学术研究专长的高水平师资,突破政策制度上学历、职称限制的障碍,通过签订攻读博士学位资助合同,努力改善师资队伍职称、学历结构。三是通过引进来的方式,从实务部门发掘更多政治素质过硬、专业知识渊博、实务经验丰富的行业专家担任学位点兼职导师、授课教师,不断完善行业教师队伍建设。

    2. 学科(专业)方向团队建设

    学科团队是学位点教学、科研、实训实践的重要抓手。一方面,通过经费大力支持和任务加压加强学位点金融法务、公司法务、财税法务、政府法务及涉外法务5个培养方向的团队建设,形成稳定、协作、创新的团队关系,提升法律硕士学位点整体学科实力。另一方面,通过经费大力支持和引进人才,培养学科带头人,加快法学理论、涉外法务等学科团队建设进度,实现学科建设突破。

  2. 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立足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甘肃节点的优势,积极响应学校“一带一路”交流合作的号召,依托“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与数据运用产业研究院,加强国内外的合作交流。在人才培养上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研究生开设包含“一带一路”法律内容的课程。并积极与兄弟院校法学院、本校“一带一路”经济研究院加强合作交流,推动“一带一路”司法协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支持师生参与国内和海外的学术和业务交流活动,拓宽理论视野。

  3. 提升教师实践教学和科研创新能力

    一是制定导师年度科研目标任务,作为导师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二是加大科研绩效奖励,激励教师从事学术研究。三是加强师生学术交流,方便教师了解、掌握学术前沿。一方面,提供专项经费,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国内高质量学术交流活动,为师生提升科研水平提供途径;另一方面,通过举办高水平学术研讨会,邀请知名专家来学院开展学术讲座交流等,为师生提升科研能力搭建良好平台。四是逐步通过学科交叉融合、引入实务课程、行业教师、学术与实务导师同堂授课和深度研讨等多种形式,追踪实践和学科前沿动向,引导有兴趣和潜质的学生实现学术性发展的规划。加强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发挥实习实训、项目研究在支撑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和撰写过程中的作用,提高论文质量,为研究生毕业和就业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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