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路线,政策,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
第二条 汇报思想,交心谈心,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正错误,解决重点突出问题,增强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第三条 总结工作经验,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完成任务的计划和措施。
第四条 坚持民主制,每个党员自觉参加当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双重组织生活。
第五条 组织生活会要突出实效,提高质量,防止留于形式,每次生活会要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
第七条 本制度由中共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