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冬季来临,为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学习和生活秩序,杜绝我院学生中出现晚归和夜不归宿现象,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学生住宿管理及严禁学生校外居住的通知》,现将学院严禁在校外住宿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目前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务必于11月6日前搬回学校住宿。
2.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公寓以外的其他场所居住的,应填写《兰州商学院在校生申请校外住宿登记表》,经学生家长签字同意,学院审核批准,校学工部备案同意后,可以在校外住宿。学生在校外居住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若出现纠纷或其他问题,一律由本人自行承担。
3.在校外住宿而没有如实上报的学生,经查实或被实名举报,学院会发文通报,涉及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将取消其入党资格,取消本年度内的各类评奖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当年综合测评总分基础上减3分;涉及大四学生,将推迟毕业论文答辩。
法学院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