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5-08-24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51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行政职务

1

李正波

2

杨利华

副院长

3

副教授

副院长

副组长

4

副书记

副组长

5

7

张发德

副教授

8

辅导员、班主任

  (二)专家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在推免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称

行政职务

备注

1

副教授

系主任

2

吕春娟


3

副教授

系主任

4

赵艳艳

副教授

系主任

5

张可法

副教授


 

二、推荐对象

学院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内录取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学位和本科三年提前毕业的学生)。

三、推荐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含3.0)以上,且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在前20%(含20%)内,已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雅思、托福等参照不低于四级425分标准)。

(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行政处分记录。

四、综合评价计算细则

(一)对符合推荐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综合评价,并按专业排名。

(二)综合评价实行百分制计分法。综合评价由本科学习阶段学业初修成绩(不计辅修成绩)、奖励成绩两部分构成,学业初修成绩占80%,奖励成绩占20%。按综合评价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学业初修成绩排名,学业初修成绩相同时按照必修课平均成绩排名。

(三)学业初修成绩按照前三学年平均成绩计算。

(四)奖励成绩按100分计算,奖励项目包括科研成果(25分)、学科专业竞赛(25分)、创新创业及其它赛项(25分)、志愿服务及社会工作(25分)四个方面,单项分值不得超过25分,超出按25分计。学生在某项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计最高水平成果项一次,不得累计计算。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具体奖励赋分细则参见附件。

(五)所有奖励项目内容的有效期为学生入学至2025年8月23日,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项目由学校各相关部门认定,院级项目由学院负责认定。

五、推荐工作程序

1.8月28日前完成满足基本条件学生遴选,填写《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提交学业成绩单及四级成绩单,签订推免诚信承诺书(附件3)等。

2.8月30日前完成奖励项目加分认定(学生提供佐证材料)和综测评价计算和排名,组织学生答辩(附件4)。

3.8月31日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拟推荐名单。

六、工作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推荐工作管理,涉及推荐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推荐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对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严重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并严肃处理。

(四)推荐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荐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推荐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报名参加推荐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荐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荐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荐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荐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附件:       

 1.《兰州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奖励认定参考指南》

 2.兰州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3.推免诚信承诺书

 4.兰州财经大学推荐答辩记录表

                                                                                          法学院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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